信息公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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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,根據(jù)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學校編制了《信息公開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。
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在學校的“信息公開”網上專欄中發(fā)布。
一、主動公開
(一)公開范圍
學校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學校編制的《華東師范大學信息公開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。
(二)公開形式
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,學校主要在學校主頁的“信息公開”網上專欄進行公開。本校“信息公開”網站的網址為:xxgk.ecnu.edu.cn。
此外,學校還將根據(jù)具體實際,分別通過學校門戶網站及相關網站,校內外廣播、電視、報刊、雜志,信息公告欄、電子顯示屏,新聞發(fā)布會、記者招待會,年鑒、會議紀要、各類簡報,微博、微信、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途徑,以及其他便于公眾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曉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。
(三)公開時限
各類應當公開的信息產生后,學校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,自信息制作完成、獲取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。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(guī)定的,從其規(guī)定。
二、依申請公開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學校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學校申請獲取。學校依申請?zhí)峁┬畔r,根據(jù)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(tài)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(tǒng)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(一)受理部門
本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開申請,受理部門:學校辦公室;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8:00-11:00,13:00-16:00;
(二)提出申請
申請人向學校申請公開信息,請?zhí)峤惠d明下列內容的申請表:
1.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、身份證明、聯(lián)系方式;
2.有明確的公開申請內容,包括能夠據(jù)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稱、發(fā)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;
3.獲取信息的載體形式以及本校提供信息的方式。
(三)申請途徑
向學校提出申請的,請?zhí)顚懖⑻峤弧缎畔⒐_申請表》(見附表,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。《申請表》復制有效。
1.通過互聯(lián)網提出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在本?!靶畔⒐_”網上專欄上填寫電子版《申請表》,具體網址為:,申請人填寫《申請表》后通過網上發(fā)送即可。
2.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《申請表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電報、傳真方式提交《申請表》的,請相應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3.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學校辦公室,填寫《申請表》,當場提出申請。
4.特別程序。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信息的,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,當面向本校提交書面申請。
學校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(yè)務。
(四)申請?zhí)幚?/p>
學校收到《申請表》后,對《申請表》進行審查,并根據(jù)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:
1.屬于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2.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
3.不屬于本校職責范圍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,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職責單位的,告知申請人公開機構的名稱、聯(lián)系方式;
4.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(qū)分處理的,告知申請人并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,對不予公開的部分,說明理由;
5.申請表填寫不完整、不明確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,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、補充;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,視為放棄本次申請;
6.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學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,學校已經作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(fā)生變化的,將不再重復處理。
(五)處理時限
學校收到信息公開申請,能夠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將當場予以答復或提供;不能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提供;如需延長答復的,將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。
學校提供信息需向申請人收取費用的,將在申請人辦妥繳費手續(xù)后即予辦理。
(六)收費標準
學校依申請?zhí)峁┬畔⒌氖召M標準由價格管理部門確定。申請人確因經濟困難需申請減免費用的,可以在《申請表》中一并填妥。
三、監(jiān)督與投訴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學校未切實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學校監(jiān)督部門投訴。
監(jiān)督部門:監(jiān)察處;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8:00-11:00,13:00-16:00;